「平價優質公共托育」與「平價托育」政策比較表

2011020823:51
 


平價優質公共托育


平價托育


辦理方式

由政府主責委辦(民間組織和立案業者皆可承辦)


補助立案(營利登記)之私立業者辦理


服務提供部門

政府+民間社會:公共化


營利市場


決策與管理

由政府組成民主審議模式的「公共托育管理委員會」


政府官方權威對於營利市場的管理權限微乎其微


財源、收費與可行性

家長成本均攤+政府部分負擔:成本均攤是降價的最有效辦法,政府可視財務能力給予部分負擔(弱勢者加重),可達所有勞工家庭皆能合理負擔之目標


政府部分補助+業者巧立收費名目:政府補助之財務負擔極為沉重

薪資與品質

合理薪資:優質服務



低薪現象:服務品質低落


場所與設施

政府提供空間與設備設施(建議優先使用國小空閒教室提供托嬰、學前幼托、課後照顧服務,形成社區的周全托育網絡)


私人場所,空間狹窄,違規比例高

服務內容

與管理規範

服務內容與管理規範由政府和民主審議委員會全權訂定,以求符合小孩與父母需求


營利考量,業者與政府玩躲貓貓

性質

實踐教育與照顧的基本價值,務求讓小孩健康成長


營利考量主導,以「不要讓小孩輸在起跑點上」為訴求,進行惡性競爭式與噱頭招睞式的教育


預期成效

社區協力互助,降低生養的成本與壓力,將快樂還給小孩和父母,可望有效促進生育率


家長隨人顧性命,讓小孩殘酷競爭,負擔沉重,痛苦指數高